


作者: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5-06-20 09:18
“老赵、老王,这是你们发生碰撞的地点吗?”承办法官项本升用手指着面前的一块地,看着两人问。“是的,是的,差不多就是这里。”老赵和老王都点头表示认可。日前,曹县人民法院的项本升法官和几位村民站在路旁,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
一个月前,老赵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右转后,由北向南行驶,与由北向南行驶的老王发生交通事故。事故地点没有监控设施,但老赵考虑到对方系附近村民,且态度良好,没有选择报警。在老赵受伤住院诊疗期间,老王为其垫付部分诊疗费用,并购买礼品看望他。后来,双方对赔偿金额发生分歧,协商不成,诉至法院。
坐屋里都是问题,走出去都是办法。承办法官项本升喊上法官助理,带上卷尺,直达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勘查。通过原、被告现场指认,确定原告转弯处、行驶中双方接触地点、原告倒地地点、被告停止车辆的地点,绘制现场事故草图还原现场,并与交警部门及时沟通探讨。最终得出,原告从右转弯处至双方接触点,距离已经超出15米,此事故明显不属于原告转弯未让直行的情形。
“现在责任划分清楚了,老王你不能再找借口了。但是老赵你也不能要太多,毕竟老王前期态度挺好的,又是垫钱,又是看望你。”路边的树下,几个人围成了一圈。项本升法官先是肯定被告老王担责的态度,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,再向原告老赵耐心讲解案件责任划分,动之以情……
经过多次沟通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,被告当场向原告赔付款项。此次纠纷圆满化解。
通讯员 赵维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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